内蒙古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2.2 项目规模:规划容量100万千瓦,配套储能15万/30万kWh。光伏区按照容配比1:1.2装机容量1206.82MWp(直流侧),光伏区共建设38回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容量为26.4MW。分别接入2座22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每座220kV升压站内设35kV和220kV两级电压等级,220kV为单母线接线,建设5台240MVA双绕组主变压器,设10段35kV母线,经1回220kV送出线路送出至定远营500kV变电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及供货,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同时内蒙古腾格里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工程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设备的设计、排产、到货、服务等均需满项目的开工及并网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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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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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采购 |
100万千瓦光伏项目2座220kV升压站一次设备(主要为主变端子箱、220kV配电装置端子箱、35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设备、站用电设备,不含主变及GIS)、二次设备(主要为控制保护设备:包含监控检测系统设备、保护设备、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通信系统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设备、光功率预测系统设备)、预制舱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以上设备需含设备的必要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设计、运输保险费、运输至项目现场的运杂费用以及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调试试验、相关技术资料、现场服务等技术服务。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综合自动化设备和主变(母线)保护设备的直接生产制造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综合自动化设备及主变(母线)保护设备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等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5项220kV及以上综合自动化设备,具有至少5项220kV及以上主变(母线)保护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2021年、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5 15:16到2024-03-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