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电化学储能辅助煤机调频工程设备储能电池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集团的《浙江公司宁海电厂电化学储能辅助煤机调频工程示范及多能互补研究》科技项目已批复,拟在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东侧回填场地建设一座32MW/32MWh储能电站,包含32MW/32MWh化学储能电池本体、升压系统、接入系统、场站设施等建设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开展相关创新研究。
本次招标范围:储能电站保证交流侧容量不低于32MW/32MWh,磷酸铁锂和钛酸锂电池混合配置,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容量不低于28MWh,使用大于等于280AH 1C优质电芯,钛酸锂电池容量不低于4MWh,使用大于20AH 4C电芯,配套电芯及PCS液冷的集中冷却系统,包括电池PACK、电芯直流侧设备、绝缘支架、电池舱、舱内主动消防、常规消防、电池管理系统BMS、PACK级的主动预警装置、电池高压箱、舱级主动预警及灭火装置、舱内除湿及温度控制装置。
本项目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0日内。项目地点:宁海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储能10MWh及以上电池供货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一份是 1C及以上倍率电池供货合同(合同内容包含供货视为满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储能电池电芯及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