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智能选矸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选矸系统设备采购
2.2、项目概况:根据原陕西省发改委批复的《西卓煤矿初步设计》及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西卓煤矿建设规模调整项目申请报告》,同时结合中投咨询公司评审意见要求,按照矿井当前建设实际,为满足后续联合试运转要求,提高原煤煤质,同时释放产能。根据西卓煤矿煤矸分选系统方案设计,井下需采购滚轴筛1台、振动布料器1台、智能干选机1台及附属配套除尘、供风系统及风力清仓等设备;实现井下智能选矸,能够有效实现矿井智能绿色开采,增加矿井运输系统有效运输能力,符合国家绿色开采的政策要求。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智能选矸系统设备的配套材料供货、包装、运输、维修安装专用工具、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随机资料、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与服务、验收、保修等。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西卓煤矿。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
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一年。
2.7、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拟投标主体设备需具备相应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电气设备须具备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虽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但移除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智能选矸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选矸系统设备采购
2.2、项目概况:根据原陕西省发改委批复的《西卓煤矿初步设计》及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西卓煤矿建设规模调整项目申请报告》,同时结合中投咨询公司评审意见要求,按照矿井当前建设实际,为满足后续联合试运转要求,提高原煤煤质,同时释放产能。根据西卓煤矿煤矸分选系统方案设计,井下需采购滚轴筛1台、振动布料器1台、智能干选机1台及附属配套除尘、供风系统及风力清仓等设备;实现井下智能选矸,能够有效实现矿井智能绿色开采,增加矿井运输系统有效运输能力,符合国家绿色开采的政策要求。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智能选矸系统设备的配套材料供货、包装、运输、维修安装专用工具、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随机资料、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与服务、验收、保修等。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西卓煤矿。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
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一年。
2.7、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拟投标主体设备需具备相应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电气设备须具备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虽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但移除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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