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配套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黔西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8-522391-04-01-99438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桥镇包装工业园区;
2.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19627万元;
2.3合同估算价:工程费用16473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3231.20㎡(约合20亩),拟新增建筑总面积5337.73㎡。新建一座中水回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规模160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厂区主要有:中水回用车间(包含膜处理工段、MVR蒸发结晶工段、污泥脱水工段)、臭氧制备间、深度处理加药间、中水回用加药间等建筑物。除钙沉淀池、芬顿(或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澄清池、快滤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均质池及排水收集池等构筑物。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中水回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至机械竣工(单机调试合格具备联动试车条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 23日00:00至2024年3月29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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