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 EPC 总承包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山镇。
2.2 机组容量: 1×660MW。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19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 1 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采用总承包(EPC)方式。投标人负责本次改造项目整体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包括对原有设备拆除) 、试验、 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及其它与本次改造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主要改造范围包括:
(1)现有 5 层(A 、C 、D 、E 、G 层)低氮燃烧器等主设备及其附件。
(2)现有点火系统及火检系统等及其附件。
(3)本项目设计时需要改动的原有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
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 ”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内须具有 2 个 300MW 及以上已 完成火电机组燃烧器改造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及已完成的证
明材料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本),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内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主
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经历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同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及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和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
关联性文件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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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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