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3、#4炉末再出口联箱加强管座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3、#4炉末再出口联箱加强管座物资采购。
2.2招标范围:
3.1加工制作#3、#4炉末再出口联箱加强管座420件。
3.2 加强管座按图纸制作。材质:SA-213 T91,加强管座进行调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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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需获得制造厂家对该项目唯一授权;
3.3投标人分别提供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三份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件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
3.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
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3、#4炉末再出口联箱加强管座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3、#4炉末再出口联箱加强管座物资采购。
2.2招标范围:
3.1加工制作#3、#4炉末再出口联箱加强管座420件。
3.2 加强管座按图纸制作。材质:SA-213 T91,加强管座进行调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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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需获得制造厂家对该项目唯一授权;
3.3投标人分别提供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三份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件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
3.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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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