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2024-2026年车辆定点维护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巴州境内,现有车辆共计22辆,主要活动场所为:(1)新疆和静县哈尔莫墩镇向西50公里处察汗乌苏营地及70公里处柳树沟水电站;地处偏僻戈壁滩,周围无人烟;(2)新疆和静县哈尔莫墩镇向西150公里霍尔古吐营区,地处偏远深山,周围无人烟;(3)新疆库尔勒市英下乡38号开都河公司多能联合调度大厦。为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现需委托单位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日常维修保养接车地点为库尔勒市区,特殊情况下接车地点为以上主要活动场所及其周边(巴州境内)。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范围为对开都河公司现有丰田100型、奥迪(A6L)、三菱劲畅、丰田考斯特、奔驰商务、江铃全顺客车、宇通客车、沃尔沃客车、五十铃冷藏车、长城皮卡等车辆共计22台以及后期购买车辆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等工作。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车辆维保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最终用户盖章结算证明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7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