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DCS控制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DCS控制系统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二期200万吨氧化铝(含热电)、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原武钢基地的东面。
2.5招标范围:
2.5.1 DCS控制系统2套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套) |
交货期(月) |
交货地点 |
1 |
氧化铝生产区域DCS系统 |
★两套DCS为同一品牌 |
1 |
3 |
项目现场 |
2 |
热电生产区域DCS系统 |
1 |
3 |
项目现场 |
2.5.2 配置要求的现场远程IO组件以及现场远程IO组件与DCS系统的连接和组态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2.5.3 配置与DCS控制系统配套UPS电源设备以及接入DCS系统的调试、测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4 配套DCS系统的平面操作台及安装就位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6投标人应提供控制系统硬件及软件 (如:I/O卡件、控制器、通讯卡件、网路交换机、机柜、配电柜、UPS、平面式操作台、系统软件及组态等主要部件)单项报价,并按照单价根据控制系统实际I/O点数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进行调整,服务费不得改变。
2.8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法人公司。(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今)DCS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况DCS销售业绩,业绩为: 单份合同金额≥500万元;且控制点数≥6000点,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需有制造厂家出具有效的代理授权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3月29日17:00至 2024年 4月 8日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