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
1. 招标条件
本唐县光储氢、满城风电、满城储能电站、蠡县农光互补压矿调查报告及地灾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唐县光储氢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县,本项目规模为200兆瓦。
满城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满城区,本项目规模为100兆瓦。
满城100MW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满城区,本项目规模为100兆瓦。
蠡县8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蠡县,本项目规模为80兆瓦。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满城区、蠡县。
2.3 采购内容:结合项目选址,开展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最终完成报告的编制、行政审批,并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应批复文件/意见。
结合各项目选址位置编制完成华能唐县光储氢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满城100兆瓦风电项目、满城100MW储能电站项目、蠡县8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对地灾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批复许可意见。
投标方需开展现场调查,与当地政府沟通并取得对方支持。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及地灾报告评估报告编制的全过程所有工作,招标方不再提供任何相关数据、资料及政府沟通协调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 务 期: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总工期20天。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最多不超过20个自然日内拿到最终批复意见以及全部工作。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至招标方内审。招标方审议通过后投标方应立即负责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召开地灾报告审查会,报告评审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报告修改工作并取得批复意见。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合并采购,总价最低中标,分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业绩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皮、合同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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