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沁阳光储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河南 公司计划在沁阳市申报200MW地面光伏项目及5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需开展工程勘察工作,为顺利开展2024年河南 在河南沁阳市范围内光伏、储能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光伏项目列入河南省年度开发方案,现要进行沁阳光储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工作,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2.1.2招标范围:关于河南 沁阳光储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储能场站地质钻探、物探、测量、水文地质、水文气象、硐穴检验、水质化验、洞穴内部储存空间进行扫描并建立三维模型、光伏发电场站区域地质初勘资料、区域用地分析、区域地质情况分析、配合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其他可研所需的必要性工程勘察工作等;代表业主与沁阳市自然资源局、沁阳市林业局、沁阳市电业局、沁阳市水利局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取得项目所需相关文件。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勘察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