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建设规模:山东院院本部办公区照明改造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 4-04-01-0 42-01 |
53-1院本部照明改造工程 |
本标段主要工作范围有:山东院院本部科技楼、管理楼照明灯具更换改造。 |
2024年10月15日前竣工。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4)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