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同方水 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3-ZB-014-038
2.2 项目名称: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采购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及附属设施约 441600 平方米的场地,对现有清涧 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收集处理周边生产废水及工业污水。本项目建成后, 清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06)一 级 A 标准。
2.4 招标范围: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的采购,包含 但不限于硬件设备供货、软件系统开发、后期运行维护及售后服务、专业软件厂家定制服务 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 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完成平台建设,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服务地点:洪泽区高良涧镇清涧村北侧、宁淮高速东侧,清涧污水处理厂招标人指点 地点。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2.8 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应提供 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 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计算);
(3)投标人近五年(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不少于(含)150 万元的类似信息化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17 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