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青海公司共和县清洁供暖配套2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本项目为共和县清洁取暖配套25万千瓦光伏(一期18万千瓦期7万千瓦共2个项目合并建设)建设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共300MWp(216MWp+84MWp),交流测装机容量共250MW(180MW+70MW),共划分为77个子阵(55个子阵+22个子阵),以1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洁阳330kV开关站#3主变35kV低压侧开关柜。
2.3 标段划分: 青海公司共和县清洁供暖配套25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太阳能发电园区一塔拉
2.5 服 务 期: 计划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7月31日,缺陷责任期1年(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书为准)
2.6 招标范围:从本项目施工准备、土建、安装、电气调试、尾工及消缺、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等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各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全方位、全过程管控。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定期对各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配合质量监检、专项验收、并网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场区检修道路、围栏、危废品库及门卫室施工,光伏支架及箱变基础,光伏电池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及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远程系统安装、通讯系统安装、视频监控,全场接地网敷设及测试,送出线路(以接入新建35kV开关柜下口为界限);承包人资质及资格审查、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设计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等;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消防、防雷检测、分部试运、专项验收、整体调试及试运行后移交生产、竣工资料整编、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所有工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100兆瓦及以上”或“3个5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100兆瓦及以上或2项5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业绩合同及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③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至少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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