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17个场站2024-2026年防雷检测服务(含风电场风机叶尖)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涉及17个场站,分别为 电力哈密景峡公司景峡风电一场、 哈密能源公司景峡风电二场、 电力九鼎公司上湖风电场、 巴里坤分公司三塘湖风电场、 吐鲁番公司小草湖风电场、 塔城公司玛依塔斯风电场、 艾比湖公司三台风电场、 艾比湖公司阿拉山口风电场、 北屯公司恰库尔图风电场, 电力哈密光伏公司石城子光伏一电站、 哈密能源公司石城子光伏二电站、 吐鲁番公司大河沿水电站、 温泉光伏电站、 博乐光伏电站、 策勒光伏电站、 墨玉光伏电站、 洛浦光伏电站,分布于新疆哈密、吐鲁番、塔城、博州、阿勒泰、和田,本次招标主要为防雷检测服务(含风电场风机叶尖)。各公司根据中标内容单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完成检测内容并单独结算。
(1) 电力哈密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景峡风电一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沁城乡小黄山东景峡东风区,距离哈密市160公里。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99.5MW,共有133台GW93/1500型金风科技1.5MW风力发电机组。
(2)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景峡风电二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沁城乡小黄山东景峡东风区,距离哈密市160公里。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01MW,共有134台GW93/1500型金风科技1.5MW风力发电机组。
(3) 电力九鼎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距离巴里坤县城约75km,风电场距三塘湖乡直线距离约27km;与哈密市直线 距离约150km。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99MW,共有66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
(4)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巴里坤分公司三塘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距离巴里坤县城约75km,风电场距三塘湖乡直线距离约17km;与哈密市直线距离约150km。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共有33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
(5) 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小草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以西约23km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99MW,共有66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
(6) 塔城发电有限公司玛依塔斯风电场位于新疆托里县铁厂沟镇以西25km处。在国道318线以南3km,交通便利。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48.5MW,共有联合动力生产的UP77-1500风电机组66台,金风科技生产的GW165-4.2型风电机组12台。风电场一二期2012年12月并网运行,风电场三期2021年12月并网运行。
(7) 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风电场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赛里木湖以东6km处。风电场场址距离博乐市100km,位于高速公路旁,交通便利。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99MW,共有33台联合动力1.5MW风力发电机组,15台联合动力3.3MW。
(8) 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山口风电场位于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东北方向约12km。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共有33台联合动力1.5MW风力发电机组。
(9) 北屯发电有限公司恰库尔图风电场位于新疆阿勒泰市富蕴县恰库尔图镇南12km处,216国道450km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49.5MW,33台联合动力1.5MW风力发电机组。
(10) 电力哈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石城子光伏一电站,装机21MW,电站位于哈密市北27公里的哈密光伏产业园内,占地面积116公顷,建有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内建有一层综合楼、35KV配电室、水泵房)。园区门前有哈巴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11) 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能源石城子光伏二电站,装机21MW,电站位于哈密市北27公里的哈密光伏产业园内,占地面积116公顷,建有一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内建有一层综合楼、35kV配电室)。园区门前有哈巴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12) 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河沿水电站位于新疆吐鲁番市大河沿镇以东5公里处,负责大河沿大河沿梯级水电站运营管理工作。大河沿梯级水电站建设有12台发电机组,总装机23MW。电站2013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8年。电站距离吐鲁番市36公里,距离乌鲁木齐市170公里,交通便利。
(13) 温泉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博州温泉县境内,距离博乐市约70公里。场站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60MWp,容配比为1.2,共16台阳光箱逆变一体机。
(14) 博乐五台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博州五台工业园区。距离博乐市约28公里,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60MWp,容配比为1.2,共16台上能箱逆变一体机。
(15) 墨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和田墨玉县境内,位于县城西南方距离约47km,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94MWp,容配比为1.29,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359424块光伏组件,共48台箱逆变一体机。
(16) 洛浦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以东20公里处315国道旁,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项目光伏区建有35kV集电线路8条,储能建有35kV集电线路2条,升压至110kV经2条110kV送出线路送至220kV唐来变。
(17) 策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策勒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境内,距策勒县约12公里处,占地约1500亩,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64.5MWp,容配比为1.29,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120323块光伏组件,共16台箱逆变一体机。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疆公司新能源所属17个场站2024-2026年防雷检测服务(含风电场风机叶尖),其中风电场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机叶尖接闪器、风机其他所有设备接地点,箱变接地网,升压站避雷针,升压站建筑物避雷带,升压站接地网,升压站各设备接地点;光伏电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升压站各设备接地点、接地网、避雷针、光伏区域汇流箱、光伏区域逆变器室及箱变、光伏区域光伏板支架;水电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升压站建筑物避雷带、升压站各设备接地点、接地网、避雷针、开关柜、继保室接地等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4服务地点:详见项目概况中17个场站介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甲级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防雷检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