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石圪台煤矿薄煤层自动探水钻机研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我矿现有的自动化钻机(ZDY4500LFK,长4.75m×宽1.1m×高2.05m)受限于钻机高度和开孔高度的问题,目前只能应用于我矿31煤;而22上煤平均煤厚1.75m,将来42煤平均煤厚1.34m,难以满足薄煤层低采高探放水作业需求,也严重制约着煤矿智能化的进程。
采购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探放水作业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减员增效,现进行薄煤层自动探水钻机(一体式)成套装备的研制,主要包含薄煤层自动探水钻机一台(扭矩≥4000Nm),Φ63.5外平钻杆200根,矿用钻孔轨迹测量仪一台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
质保期:质保期应为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自使用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 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且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 %。
(2)质保期满后,乙方交付的研发成果不存在缺陷且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支付质保金5 %。
(3)知识产权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在乙方完成约定的全部论文发表,且配合甲方取得约定的全部专利等知识产权后支付。
提交成果:科技论文1篇、核心期刊2篇。(包括电子版)。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委托人要求
2.3 项目总工期:详见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扭矩(转矩)≥4000Nm履带式液压钻机的研发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在2024年2月8日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