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竖式冷却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竖式冷却器采购
2.2项目类型: 设备
2.3项目概况及范围: 6台竖式冷却器,冷却氧化铝粉末,冷却介质为冷凝水(60~65℃),单台处理量≥160吨,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项目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文丰钢铝产业有限公司
2.5交货期:每批货物绝对制造周期≤三个月。分批交货,初步交货计划为2024年交付四台,2025年交付两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可提供承诺书或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冷却粉状物料(处理量≥30吨)的竖式冷却器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8日 9:00至 2024年04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