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供热首站#6汽水换热器更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石嘴山有限公司供热首站换热系统主要由8台汽水换热器及8台水水换热器组成,冬季负责向惠农区民用供暖及惠农经济开发区供暖。#6汽水换热器采用管壳式换热器,2023年A级检修中发现#6汽水换热器管板锈蚀严重,管口焊接部位大部分已锈蚀脱开,堵管率达14.5%,且换热面积为930㎡,换热管尺寸ф16mm*1mm,易造成换热器发生泄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汽水换热器1套,包含供货、安装、调试及原汽水换热器的拆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服务期限:工期为6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加热器(换热面积≥1100㎡)的供货或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5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