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罗泉200MW风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升压站建筑安装及集电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长兴乡境内。
2.2建设规模:200MW。
2.3计划工期: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13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含调试)、消防、升压站进站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石方开挖、回填、铺沙盖板、电缆敷设、电气试验、调试、施工电源、施工临建等。
2.5根据地方政府水保、环保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如超出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外发生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2.6鉴于项目涉及耕地(林地),投标人应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生态保护要求,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本标段受耕地(林地)相关原因带来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全过程施工森林防火、耕地保护等相关所有费用,发包人不再因上述原因产生的费用对承包人予以补偿。承包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按项目所在地土地管理(或林地管理)相关单位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49.5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或2个及以上35kV及以上集电线路(或送出线路)工程及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投运业绩(集电线路(或送出线路)和升压站工程施工为两个独立合同的,视为1个有效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49.5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或1个及以上相同及以上等级的集电线路(或送出线路)和1个及以上相
同等级的升压站工程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