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宝庆电厂煤场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及灰坝管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湖南公司宝庆电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主要设计单位为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三大主机设备供应单位分别为东方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4台XG4221L推煤机、4台XG962装载机、1台XG956II装载机和1台PC200-8挖掘机、1台JCM906D挖掘机、1台CSC5108GSS3洒水车、1台DD6491G电动厢式货车、1台XG530叉车、1台CPCD100-RW28叉车、1台ZLJ5160TXSLE4道路洗扫车的运行和维护;包括负责所有设备的尾气排放治理,保障煤场机械设备符合最新环保要求,取得车辆检验合格标识;包括灰坝看护和管理;包括停车、行走区、卸煤槽部分区域的卫生保洁等工作。合同期内负责3台装载车及4台推煤机各1次大修。
服务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总工期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项目地点:宝庆电厂内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或检修或维护)(单份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挖掘机、推土机、装载车其中任意二项)或火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至少已执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一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投标人并需提供能证明合同业绩真实性的增值税发票或银行回单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0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