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祁家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50MW,安装38台单机容量为2.65兆瓦远景EN-141/2.65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和20台单机容量为2.5兆瓦海装H140-2.5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30660万千瓦时,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距离西宁市约280km。
本次招标主要采购祁家风电场F051风力发电机组的中上段塔筒。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塔筒主体、塔筒法兰、塔筒内饰件(平台、支撑及紧固件等)、电缆及母线固定夹、爬梯装置(爬梯,安全滑轨)等的采购;配合现场安装工作。
1.2.2实施地点及工期要求
(1)实施地点:买方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序号 |
电站名称 |
实施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备注 |
1 |
祁家风电场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祁家风电场 |
280公里 |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合同签订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风机塔筒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特殊说明
塔筒出厂时需提供省级第三方出具的塔筒载荷测试报告、塔筒质量体系评估报告、塔筒制造运输过程评估报告、塔筒污损检测报告、法兰拉伸试验报告、法兰冲击试验报告、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包含:拉伸、冲击、弯曲)、材料超声波检测报告、材料磁粉检测报告、材料金相试验报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至少3项及以上风机塔筒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2日18:00时至2024年4月20日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