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隶属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鲁木齐东北部34km,西北距米东区13km,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米东区管辖。矿区铁路专用线与兰新线接轨,沥青路与乌(乌鲁木齐)-奇(奇台)公路相接,交通极为方便。乌东煤矿是一个联合技术改造及产业升级项目,是对乌东煤矿区内的原大洪沟煤矿、小红沟煤矿、铁厂沟煤矿及乌东煤矿西区四个生产矿井进行统筹规划,整合深部煤炭资源,实行深部联合开拓,实现矿井集中生产、集中排水。乌东煤矿现分3个区,分别为南区、北区和西区。设计生产能力600万t/a,配备800万t/a现代化洗煤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
(1)本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包括矿井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和冬储夏用水池建设两部分。
①矿井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预处理部分按总规模9360m3/d设计升级改造,采用混凝沉淀池+快滤池工艺,深度处理部分按8900m3/d设计升级改造,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浓相水处理部分按1700m3/d设计建设,采用膜浓缩+机械雾化蒸发工艺,经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29项指标和含盐量不超过1000毫克/升的要求,并修缮现有保留建筑物;
②冬储夏用水池区域平流沉淀池按8000m3/d设计建设,冬储夏用水池总容积按52万m3设计建设。
(2)新疆公司乌东煤矿矿井水梯级利用及复用项目EPC工程招标、投标、答疑、施工方案、图纸以及投标人承诺所含全部工作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和现场保管等)、安装(包含供水、供电、采暖)、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工作及联合试运转,原矿井水处理站旧设备及管路、供配电设备等拆除,以及房屋修缮工作。
(3)项目包含项目设计、建设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等安装、施工费等。
2.1.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20个月,设计工期为2个月,工程施工工期18月(包含设备采购期2个月、调试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2.1.4工程地点: 新疆公司乌东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处理能力不小于5000m3/d,工艺中包含膜浓缩或脱盐处理工艺)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2份,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处理能力和处理工艺,应提供相应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工艺中包含膜浓缩或脱盐处理工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艺中包含膜浓缩或脱盐处理工艺)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艺中包含膜浓缩或脱盐处理工艺)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5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2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