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中央东辅助运输大巷已于2022年9月完工,现正在安装矿井永久供、排水等管路。供、排水管路设计沿巷道拱顶部安装,由于中央东辅助运输大巷局部顶板来压,导致局部巷道顶板下沉,个别地点安装高度不够,已不具备供、排水管路安装条件。
2、中央西辅助运输大巷由于受压力影响,使2150m-2750m范围内出现巷道底鼓,平均底鼓量1.5m,造成该段已施工地坪全部破坏,964m-2273m范围内非水沟侧帮部片帮。为确保安全及保障运输,需对底鼓段巷道起底,起底至设计位置后重新施工C30混凝土地坪及水沟。
3、检修石门0m-120m段原设计净高3.9m,由于排水管路(φ480mm)安装在巷道顶板,根据排水管路安装高度要求以及加上管路托梁(高250mm),使管路托梁至巷道底板的净高度只有2.6m,无法满足主井设备、皮带的检修运输。
4、中央东回风大巷从1801工作面回风联络巷口至7#联络巷约400m位于乔家庙向斜轴部最低点位置,由于该段巷道顶、底板出水,且受煤层底板泥岩扰动影响,导致底板底鼓变形,为确保安全,对该段巷道起底维修,确保矿井正常通风。
5、中央胶带输送机大巷由于压力显现,导致巷道底鼓、顶板离层,为确保安全,需对底鼓、顶板离层段巷道进行维修。
6、盘区泵房及变电所检修通道,由于受煤层底板泥岩以及中央东辅助运输大巷施工扰动影响,导致该段巷道顶板部分区段出现顶板离层、下沉、多处锚杆、锚索拉断现象,需对该段巷道进行挑顶维修并加强支护。
7、井底车场换装硐室原设计净宽7.6m,净高8.5m,设计起吊高度3.3m。其设计起吊高度3.3m是根据原设计工作面液压支架ZF15000/21/38D型确定的,最小高度2.1m,加上平板车0.5m,最小高度2.6m,完全满足起吊要求。根据矿井最新版初设工作面液压支架型号变大(ZF20000/25/45D),支架高度为2.8m,加上平板车0.5m,最小高度3.3m,换装硐室现有起吊高度3.3m无法满足支架吊装要求。需对硐室断面进行扩刷,即在原断面基础上,维持拱顶不变,将两直墙上挑3.0m形成圆弧拱,将原施工的立柱植筋并整体加高1.4m,使最大起吊高度达到4.7m,以便满足大件设备起吊、换装。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工 期:为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采取不连续施工方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矿检修石门开口端、中央西辅助运输大巷、中央东辅助运输大巷维修,中央东回风大巷起底,中央胶带输送机大巷维修,盘区泵房及变电所检修通道扩刷维修,井底车场换装硐室扩刷(详见技术规范要求),维修和扩刷工程量约为5811m,本工程量仅供投标参考使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以投标人所报延米单价签订。本次采购的相关巷道断面尺寸及施工参数如下表,各断面延米施工单价为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工程量表及工期
序号 |
工程名称 |
长度 (m) |
起底体积(m3) |
扩刷量 (m3) |
工期 (天) |
备注 |
|
破除混凝土 |
起底 |
|
|||||
1 |
检修石门开口段扩刷 |
158.946 |
130.6 |
530.8 |
56.8 |
20 |
工程量及材料消耗表详见设计图纸 |
2 |
中央西辅助运输大巷维修 |
1909 |
1080 |
4464 |
1440 |
90 |
|
3 |
盘区泵房及变电所检修通道维修 |
271 |
|
976.255 |
594.33 |
120 |
|
4 |
中央东辅助运输大巷维修 |
414.5 |
|
564.1 |
|
60 |
|
5 |
中央东回风大巷维修 |
100 |
|
2780 |
|
30 |
|
6 |
中央胶带输送机大巷维修 |
2903 |
|
7526 |
450 |
60 |
|
7 |
井底车场换装硐室扩刷 |
55.4 |
|
|
413.9 |
6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煤矿矿建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矿业工程)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担任过煤矿矿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提供任命书或提供证明文件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材料),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
3.2.4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建或采矿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6日9:00起至2024年4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