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光伏工程装机70万千瓦,风电工程装机30万千瓦,配套33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境内,线路起于拟建国能 330kV 升压站,止于鱼卡 750kV 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 63.8km,除鱼卡变侧出线0.5km 线路采用同塔双回路外,其余地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导线采用 4×JL/LB20A-400/35 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 36 芯 OPGW 光缆。线路设计基本风速为 27m/s,设计覆冰厚度为 5mm。全线地形为平地 50%,丘陵 31%,一般山地 13%,沼泽地 6%,沿线海拔高度为2900m~3500m。
2.1.2招标范围:采用EPC总承包,包含330kV送出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项目建设以完成并网发电为目标,招标范围内未涵盖、缺漏项等内容以及为完成项目并网发电的全部工作均属于投标人建设内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包含设计期间产生的会议费、评审费等;
(2)采购范围:整个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范围:建设一回330kV送出线路接入鱼卡750kV变电站间隔并完成间隔内二次设备调试工作,线路长度约63.8公里(4×400mm²钢芯铝绞线),包括安全文明标准化、五通一平、临时设施、送出线路基础施工、设备安装、手续办理、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等。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9天。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4年5月25日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但139天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一级、承试一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3 17: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光伏工程装机70万千瓦,风电工程装机30万千瓦,配套33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境内,线路起于拟建国能 330kV 升压站,止于鱼卡 750kV 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 63.8km,除鱼卡变侧出线0.5km 线路采用同塔双回路外,其余地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导线采用 4×JL/LB20A-400/35 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 36 芯 OPGW 光缆。线路设计基本风速为 27m/s,设计覆冰厚度为 5mm。全线地形为平地 50%,丘陵 31%,一般山地 13%,沼泽地 6%,沿线海拔高度为2900m~3500m。
2.1.2招标范围:采用EPC总承包,包含330kV送出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项目建设以完成并网发电为目标,招标范围内未涵盖、缺漏项等内容以及为完成项目并网发电的全部工作均属于投标人建设内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包含设计期间产生的会议费、评审费等;
(2)采购范围:整个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范围:建设一回330kV送出线路接入鱼卡750kV变电站间隔并完成间隔内二次设备调试工作,线路长度约63.8公里(4×400mm²钢芯铝绞线),包括安全文明标准化、五通一平、临时设施、送出线路基础施工、设备安装、手续办理、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等。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9天。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4年5月25日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但139天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一级、承试一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3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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