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朝阳公司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2×350MW超临界机组锅炉,锅炉型号为HG-1116/25.4-HM2,是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开发制造的超临界锅炉。该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超临界压力、变压运行,采用不带炉水循环泵的大气扩容式启动系统的直流锅炉,锅炉采用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π型、紧身封闭布置。采用中速磨直吹式制粉系统,每炉配5台MPS212HP-II磨煤机,4运1备,煤粉细度R90=35%。锅炉采用切圆燃烧方式,主燃烧器布置在水冷壁四角,每层4只喷口对应一台磨煤机。SOFA燃烧器布置在主燃烧器区上方水冷壁的四角,以实现分级燃烧,降低NOX排放。项目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五段225号。
2.1.2 招标范围:一号机组改造范围包含锅炉炉水循环泵系统及附属系统、等离子点火系统及附属设备、脱硝系统优化改造、磨煤机高能效减振液压系统及附属设备、脱硝水解车间至#1、#2锅炉房加装一套氨气管路及伴热装置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1.3 计划工期: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17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或炉水循环泵改造合同业绩2份(或2台机组),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或机组检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要求此项)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工作范围等相关内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