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处置利用项目,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需处理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榆林化学2024年各工厂、中心产生的预处理污泥(废物代码:900-210-08)、脱硫底泥(废物代码:772-006-49)。2024年预估产生预处理污泥800吨、脱硫底泥400吨。现需委托有资质的利用、处置单位,签订一年期危废处置框架合同。上述标的物重量均为预估量,待标的物产出后,以榆林化学汽车衡过磅单重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对榆林化学公司产生的预处理污泥和脱硫底泥的收集、转移运输、安全贮存、合法合规利用及无害化处置。
废物的包装及拉运由乙方负责。车辆的配置必须符合废物拉运要求,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2.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榆林化学项目现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陕西省内投标人提供具有本次标的物废物(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代码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含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陕西省外投标人提供具有所在省份与本次标的物(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对应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含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
(3)须为所在行政区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官方网站公示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4)提供排污许可证正本和排污许可证副本(副本仅提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相关页)。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可处置量大于本次标的物(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的预计产生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本条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国内类似污泥危废处置服务业绩至少2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复印件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处置利用项目,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需处理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榆林化学2024年各工厂、中心产生的预处理污泥(废物代码:900-210-08)、脱硫底泥(废物代码:772-006-49)。2024年预估产生预处理污泥800吨、脱硫底泥400吨。现需委托有资质的利用、处置单位,签订一年期危废处置框架合同。上述标的物重量均为预估量,待标的物产出后,以榆林化学汽车衡过磅单重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对榆林化学公司产生的预处理污泥和脱硫底泥的收集、转移运输、安全贮存、合法合规利用及无害化处置。
废物的包装及拉运由乙方负责。车辆的配置必须符合废物拉运要求,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2.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榆林化学项目现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陕西省内投标人提供具有本次标的物废物(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代码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含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陕西省外投标人提供具有所在省份与本次标的物(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对应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及副本(含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规模)。
(3)须为所在行政区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官方网站公示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4)提供排污许可证正本和排污许可证副本(副本仅提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相关页)。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可处置量大于本次标的物(预处理污泥、脱硫底泥)的预计产生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本条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国内类似污泥危废处置服务业绩至少2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复印件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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