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公司-1000WM超超临界燃煤锅炉新型煤粉燃烧装置及其自适应冷却风系统开发与应用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江西公司 九江公司1000WM超超临界燃煤锅炉新型煤粉燃烧装置及其自适应冷却风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包括技术理论研究和报告、详细方案和项目报检及认证等;设备及材料的技术选型、采购供货;设备、管道、阀门的安装,保温的安装和脚手架搭设,电气、控制、测量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系统试运行及消缺,管道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性能考核验收;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管道等的保护;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改造施工工作相关的标示、美化工程及降尘与环保等;工程范围内的结构加固设计及施工;工程管理与协调;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等。本工程用于神华九江电厂2号机组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锅炉新型煤粉燃烧装置及其自适应冷却风系统开发与应用的研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机理研究、仿真建模和分析、论文、专利、技术报告等。投标人的研究范围和成果主要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开发一种基于新型的火焰稳燃环结构的新型旋流煤粉燃烧器及其燃烧方法;
开发一套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二次风箱差异化配风技术;
开发一种基于壁温实时监测的燃烧器防烧损自动冷却系统,即新型停备燃烧器的冷却风技术研发与应用;
完成项目研究报告。
根据研究成果完成最佳方案设计。
申请发明专利3项。
协助招标人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2 其他:神华九江电厂计划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实施2号机组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锅炉新型煤粉燃烧装置及其自适应冷却风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其中停机施工工期65天(投标人必须以专题报告形式确定停机施工对接方案),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锅炉燃烧系统修理或改造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