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主蒸汽、再热蒸汽P91管道、管件、配管及支吊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宿州热电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为基础,通过增加熔盐储热系统,在保证最大供热量的情况下调峰能力降低至30%额定发电负荷,当需要顶尖峰100%THA发电负荷运行时,由储热系统提供供热蒸汽,机组抽少量蒸汽为储热系统保温。
招标范围:包括主蒸汽、再热蒸汽P91管道、管件、配管、支吊架的招标。它提出了上述产品的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作、材质、规格、性能(包括高温性能)、配管设计、加工、配制、焊接、热处理、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宿州电厂项目现场。
交货期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1: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主蒸汽管道管材(P91或P92)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业绩要求2: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再热蒸汽管道管材(P91或P92)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若单份合同中同时包含主蒸汽管道管材和再热蒸汽管道管材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则满足要求的管道管材业绩份数各算一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