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宁夏煤业二期6万吨/年聚甲醛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甲醇、乙二醇及少量的苯为原料,采用铁钼法甲醛制备工艺、共聚甲醛工艺建设6万吨/年聚甲醛项目。所需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装置,建设内容包括聚甲醛装置(含甲醛单元、三聚甲醛单元、二氧五环单元、聚甲醛单元),配套建设包装和成品库、变配电室、污水处理站、液体贮运设施、中央控制室、生产指挥中心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区B3地块,占地面积约11.35公顷,项目报批总投资15.02亿元。
2.1.2招标范围:是以甲醇为原料生产甲醛、聚甲醛,年生产6万吨聚甲醛整套装置的工程设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一是以本项目审批的可研文件为基础开展设计工作;二是根据《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其附录的要求内容和深度,及招标人提供工艺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所有基础设计工作;三是根据《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要求的内容及深度完成装置(不包含尾气处理单元、污水处理单元)的所有详细设计工作;四是提供设备及材料采购技术服务及建设期间与设计、采购相关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工程设计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工作,详细工程设计工作,采购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工艺包设计管理及界面协调;根据业主设计统一规定编制本项目设计统一规定;负责提交满足基础工程设计输入要求的专项方案;负责组织本项目的HAZOP、SIL审查会议,提交报告,并整改落实。组织重大设计变更和工艺专业设计变更的HAZOP、SIL分析并提交报告,并对结果进行整改落实。
1.基础工程设计
投标人应提供一个完整的基础工程设计包所需要的项目管理、项目控制、设计、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
基础工程设计应基于工艺设计包和业主提供的技术要求来编制。不在工艺设计包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基础工程设计投标人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要求完成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并根据招标人审查意见补充和修改后提交终版文件。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专题研究及各类专篇的审查、审批工作,根据意见补充和修改,并提供终版文件。
(3)负责接收技术许可方提交的工艺包及所有的技术文件,并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
(4)参照招标人提供的《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设计统一规定》,根据本项目特点负责编制本项目的《设计统一规定》。
(5)负责对聚甲醛一期项目环保遗留问题提供建议解决方案。
(6)负责长周期设备的请购技术文件(MR文件)编制(专有设备除外)。协助招标人对专有设备请购技术文件/设备数据表/技术规格书进行审核。
(7)负责装置基础工程设计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和SIL(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提交分析及评估报告,并在基础设计、详细设计阶段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整改落实。
(8)配合招标人做好基础工程设计中间审查、基础工程设计审查。参与各级审查会议,并按审查会要求进行修改,提交终版文件。
(9)负责编制并提交本项目地质详勘技术要求及图纸。
(10)参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完善本项目的设计基础。
(11)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鸟瞰图、3D效果图、设计说明、规划分析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所需的建设规划设计审查等工作。
(12)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编制水土保持篇章。
(13)配合招标人对能评、环评、安全及职业卫生等专项报告进行审核,并依据专项报告及其批复意见,开展基础工程设计。
(14)协助招标人完成工艺包设计管理及界面协调。
(15)协助招标人开展施工承包商招标工作,负责提供满足工程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工程详细做法及对应工程量。
(16)协助招标人开展污水处理单元、尾气焚烧单元的招标工作。
2.详细工程设计
投标人应提供一个完整的详细工程设计包所需要的所有项目管理、项目控制、设计和服务等工作。
详细工程设计服务的工作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详细工程设计工作(不含污水处理单元、尾气处理单元),并按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完成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修改后提交终版文件。
(2)负责建立项目完整的3D模型;组织项目60%、90%3D模型审查评审会。
(3)负责非标设备设计工作。
(4)编写和提交项目所有设备、材料采购所需要的技术规格书,为招标人提供装置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支持,包括关键设备的等级评定、技术交流、技术协议谈判等。
(5)提交建筑信息模型(BIM),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按修改意见完善。
(6)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内容,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保证满足地方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7)协助招标人提供当地政府专项验收要求的相关资料。
(8)审核并确认施工单位钢结构二次设计内容。
(9)在交工验收时,设计单位配合招标人提供所需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评估、设计总结报告。
(10)负责完成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设计,并提交满足竣工档案验收要求的竣工图;负责编制完整的设计竣工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11)按《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和国能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相关标准,配合完成数字化交付,满足宁煤公司智慧化工方面相关要求。
(12)负责成套设备资料的设计文件转化及发布工作。
(13)配合招标人完成污水处理单元、尾气焚烧单元界区设计条件的审核。
(二)技术服务
1.对专利/专有技术商的管理;
2.基础设计阶段技术服务;
3.详细设计阶段技术服务;
4.采购技术支持;
详细内容见附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招标技术附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服务期限预计至2028年6月30日
2.2.2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区B3地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大型项目须为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04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含4万吨/年及以上聚甲醛项目的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产量不小于4万吨/年,需提供与合同对应得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产量不小于4万吨/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聚甲醛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工艺设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担任职务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5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