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扩建项目减温减压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市区东北约15km的长江大堤南侧、同义圩内,东临虎形山,北靠长江大堤。池州电厂最初规划容量为1800MW,其中一期建设2×320MW机组,预留二期扩建2×600MW机组场地。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2.1二次冷再供辅助蒸汽及一、二次冷再抽汽供热减温减压器共计8台减温减压器。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安徽省池州市江口街道大兴村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新建或扩建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蒸汽减温减压器产品(或调节阀)(入口蒸汽压力≥10MPa且入口蒸汽温度≥500℃)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入口蒸汽压力及温度参数指标须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有明确数值体现,如未体现,需提供有效的替代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减压主阀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所代理品牌的具体型号)。
(1)一个品牌(减压主阀)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如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提供的有本公司以外的品牌产品(外购清单除外),则被视为代理商(须提供该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所代理品牌的具体型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