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越野指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驱越野型生产指挥车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内蒙古平庄煤业乌煤公司、铁路运输公司、水电热力公司的11台四驱越野型生产指挥车采购,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2.1.4质量要求:
“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和验收”遵循的规范,国内制造部分(国内厂家中标)要遵循中国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国外中标国内制造);国外制造部分要遵循国际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GB18352.6-2016国VI(b阶段)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如投标车型公告或环保清单等)。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及以上越野车型或SUV车型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2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