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二号航站楼主楼、东区、西区保洁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预算
标段 |
标段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价限价 |
1 |
主楼保洁服务 |
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共3年。 |
人民币:75314415.54元 |
2 |
东区保洁服务 |
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止(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共3年。 |
人民币:72659806.87元 |
3 |
西区保洁服务 |
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止(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共3年。 |
人民币:59005320.39元 |
备注:(1)投标人对各标段的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不得超过所投标段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本项目三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得兼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标段均适用)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函》)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函》)
4.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入司诚信黑名单。(提供有效的《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提供有效的《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为本项目投标人。
五、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4月28日17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