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4月工业废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装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是CTL项目重要的公用工程之一,主要承担工厂气化废水、合成废水和其他污水的处理,总废水量2300m³/h,其中气化废水1400m³/h、合成废水600m³/h、其他废水约300m³/h。年运行8000小时。
污水处理装置废水除硅改造项目在现有气化水预处理泵房与均质罐工艺段之间增加除硅系统,对气化废水进行除硅。其设计规模为1400m³/h。
高效磁混澄清池成套设备包括高效磁混反应池、高效组合澄清池、反应搅拌机、浓缩刮泥机、高剪机、磁分离机;配套设备包含:中和池、中间水池、污泥池、40%偏铝酸钠溶液加药装置、PFS加药泵组、PAM加药装置及配套机泵、自动运行设施等。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
20000120 |
工业废水处理设备-通用 |
套 |
1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体交付日期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 宁夏煤业煤制油仓储配送中心指定地点。
2.2.3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安装完成满负荷运行后开展性能验收,性能验收72小时合格后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性能验收合格后 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处理规模不小于400m³/h的煤化工装置或矿井水处理装置或污水处理装置除硬或除硅或除氟或除悬浮物成套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处理规模不小于150m³/h的煤化工装置或矿井水处理装置或污水处理装置磁混凝沉淀除硅或除氟成套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9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