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 务费(元) |
|
金华公司 40MW 光伏及储能电 站(1MW/2MWh) 辅助运行维护 服务 |
金华公司 40MW 光伏及储能电站(1MW/2MWh)辅助运行 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的辅助运行维护、消缺、 计划检修、配合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 护消缺、预防性试验、技术监督、支架及组件螺栓紧 固、升压站及光伏区除草、备品备件采购、组件清洗、 防腐除锈、配合电费回收、屋面补漏等工作。 |
计划开始日期: 2024 年 04 月 30 日 计划结束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浙江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 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同
类型的光伏电站运维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5)项目经理具有光伏运维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项目委任书等有效 材料)。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