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印尼巴淡电厂#1、#2机组大修(第二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Jl. Pattimura Sei Kasam RT/RW 003/002 Kel. Kabil Kec. Nongsa, Batam 29467 Indonesia
2.2 项目规模:印尼巴淡2x65MW燃煤电厂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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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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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巴淡电厂#1、#2机组大修 |
印尼巴淡电厂#1、#2机组大修:汽机、锅炉、电气、热控专业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术监督项目(汽机监督、锅炉监督、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电气监督、热工监督等) 、反措项目、安全整改项目及缺陷消除。 |
500 |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上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若系统未自动免收,需待标书发售截止后联系项目经理手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上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将原路退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印尼巴淡电厂#1、#2机组大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修三级并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 安装或修理A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100MW及以上机组A级检修或大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次结算发票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24 09:08到2024-04-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