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实验运行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以下简称 上海院)是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直属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煤直接液化、间接液化、煤化工、低阶煤开发利用等领域的专有技术以及相关工艺、催化剂开发,为煤制油和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上海院所属技术研发部门拥有先进水平的各类实验室、中小型实验装置以及配套的各类分析测试仪器。为了优化人力资源投入、提高科研实验操作安全水平、提高各科研实验室利用效率、未来实现实验装置操作和维护分工专业化以及引入科研专家支持队伍的重大举措,以进一步提高的科研开发速度,实现更多科研成果的转化,拟将各实验运行和日常维护技术服务工作委托给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专门服务机构。
为了确保科研实验运行专项技术服务提供商能保质保量完成实验运行技术服务,在实验运行技术服务过程中确保人员队伍稳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具有相关实验运行项目的培训和管理经验,能够通过有效培训和优化管理来确保实验装置运行和实验室安全。
本次招标仅划分一个标段。
2.1.1服务期限:实验室实验运行服务周期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8个月。
2.1.2服务地点: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368号)。
2.1.3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按照投标人所报单价,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时间)结算。
2.2 其他: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化工项目实验室(或实验装置)操作、运行维护或日常保运服务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