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河交通学院8.127MW屋顶光伏及综合能源利用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黄河交通学院内,利用学院的教学楼、宿舍楼等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学校有三个校区(老校区北、老校区南和新校区),总占地面积1670余亩,建筑面积69万余平方米,拟利用校内40栋房屋安装光伏系统,总可利用屋顶面积约8.7万㎡。拟选用5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总计安装14012块光伏组件,直流容量8.127MWp,交流容量为7.81MW,拟采用固定式系统。光伏电站以0.38kV电压等级分散接入该校内的变压器低压侧母线。本项目位于北纬35°08′东经113°44′。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开发模式。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完成河南焦作武陟黄河交通学院8.127MWp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的相关工作。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前期开发(含协调房屋产权所有者关系、签订相应协议等),勘察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项目管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逆变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包括组件)、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负责政府部门或物权单位的协调,并承担有关费用),建安工程施工,项目建设临时租地,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程以及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招标人仅明确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范围、建设容量,通过投标人对本合同的实施,交付给招标人满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营运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要求的光伏发电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准备:项目建设地区范围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筛选(即帮助招标方签订有效的屋顶租赁协议或同等效力合同)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勘察设计:项目可利用屋顶的踏勘;接入点的踏勘、规划,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复;竣工图编制;设计优化报告编制;负责国网各级电力公司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并取得相关审查意见;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相关审查工作等,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投标人应对设计及设计优化有关要求进行完善,优化包括不限于:提升安全性能、提高利用小时等方面。
(3)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逆变器、支架、并网箱、电缆、电缆接头、预埋管,防雷接地,监控(监测)系统,消防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以及承担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投标人应同时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招标方、供货商、投标人、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方的全部工作。
(4)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接地和分系统调试等发电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设备、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系统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的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
(5)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接地工程,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建构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保温等施工和修复,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破除与恢复,绿化移植、破除与恢复、消防工程、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关施工工作。
(6)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电力质量监检、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档案验收(含前期档案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及正式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接入方式要满足当地电网涉网要求,项目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国网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投标人的涉网设计、相关设备及建安施工应符合项目接入方案及批复的相关要求。
(9)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负责通过档案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档案资料、档案室相关设备、材料的费用),并负责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的达标投产验收。
(10)技术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项目总承包范围。对承包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合同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75天,2024年6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8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