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热端换热元件和冷端换热元件 各4套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国能新疆化工公司位于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热端换热元件 |
基材厚度0.5mm 热端元件材质SPCC |
套 |
4 |
合同签订后60日 |
2 |
冷端换热元件 |
δ0.75+ 镀搪瓷(搪瓷单面厚度0.18mm) 优质脱碳钢C≤0.004% |
套 |
4 |
合同签订后60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产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允许代理商投标,但代理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不少于一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回转式空预器整机制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不少于一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回转式空预器换热元件改造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或用户证明必须能体现出是改造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还须提供以上2份业绩的销售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必须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
* 3) 主管部门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 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