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将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厂铝五所3台整流器冷却系统改造为干湿联合闭式冷却塔。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项目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铝五所闭式冷却塔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厂铝五所现场
2.5招标范围:
1整流所冷却设备名称、规格及数量:
1.1 配套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3套
1.2 配套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电气控制系统:3套
1.3 配套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管路系统:3套(部分利旧,需要新增按现场再提供)
1.4 配套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补水系统(内、外水包括管路、电器及自控):1套
1.5 原有水风冷却器拆除,不锈钢节能型闭式纯水冷却器装置安装、调试
供货范围包括:原有设备的拆除以及合同设备之内的设计、生产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现场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压力容器、安全阀及仪器仪表、计量秤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及运行准用等相关部门的使用许可、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合同设备到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5天内第一台到货,15天内其它2台陆续到货,单台改造周期7天,到货配合动力厂制定安装计划,进行安装。
工期:乙方应当于合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到货后,相关方验收基础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并调试,自合同签订起,100天内完成设备具备运行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铝五所闭式冷却塔改造项目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具有闭式冷却塔设备的供货相关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的内容要体现合同设备关键内容,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允许分包:要求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需要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9日09:00至 2024年05月10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