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宁波石化开发区岚山动力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管桩及桩尖采购、卸货、堆放、二次倒运,打桩、送桩、接桩、截桩及桩头外运,引孔,工程桩检测的配合工作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打桩总量在50000延米及以上软土地基预制桩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软土地基评审标准:如上海、宁波、厦门等沿海城市软土地基条件下的施工业绩,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除以上特殊说明外,其他非沿海城市的软土地基项目,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明材料:①在图纸或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软土地基处理说明,②在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淤泥质粘土或淤泥粉质粘土说明,③在图纸说明的设计依据中有《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9.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打桩总量在50000延米及以上软土地基预制桩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软土地基评审标准:如上海、宁波、厦门等沿海城市软土地基条件下的施工业绩,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除以上特殊说明外,其他非沿海城市的软土地基项目,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明材料:①在图纸或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软土地基处理说明,②在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淤泥质粘土或淤泥粉质粘土说明,③在图纸说明的设计依据中有《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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