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韶关新丰丰源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韶关新丰丰源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东南部山地丘陵地带,海拔高度主要在400-800m之间,风电场中心在新丰县县城东南侧约20km。新丰县位于华南台地粤湘褶皱带的西南端,地质发育较全,县内岩性复杂,西部属花岗岩地带,东部属砂岩和页岩地带。县内地势为中高向东西倾斜,东部属低山地带,西南部为丘陵地带,中北部为中山地带。地貌分区为东部低山区,西部丘陵区,中部中山区和沿江(河)丘陵盆地区。
项目总装机总容量为100MW,拟安装20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期工程升压站35kV开关柜,经主变升压至110kV电压等级,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约91.73公顷。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项目施工准备,风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新建110kV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场内外运输道路及对侧间隔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工程各阶段验收、工程投资管控、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关系协调、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施工方移交档案的检查和审核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的其他工作。
计划实施工期:计划于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2024年12月30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025年5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全容量并网后3个月内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监理服务期按12个月对应人月数报价,依据工程实际投入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风电场项目(规模在100MW及以上,含升压站)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及升压站)。
3)人员要求(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具有1个单体规模100MW及以上并网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整至2024年5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广东韶关新丰丰源100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韶关新丰丰源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东南部山地丘陵地带,海拔高度主要在400-800m之间,风电场中心在新丰县县城东南侧约20km。新丰县位于华南台地粤湘褶皱带的西南端,地质发育较全,县内岩性复杂,西部属花岗岩地带,东部属砂岩和页岩地带。县内地势为中高向东西倾斜,东部属低山地带,西南部为丘陵地带,中北部为中山地带。地貌分区为东部低山区,西部丘陵区,中部中山区和沿江(河)丘陵盆地区。
项目总装机总容量为100MW,拟安装20台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期工程升压站35kV开关柜,经主变升压至110kV电压等级,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约91.73公顷。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项目施工准备,风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新建110kV升压站工程、送出线路、场内外运输道路及对侧间隔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工程各阶段验收、工程投资管控、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关系协调、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施工方移交档案的检查和审核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的其他工作。
计划实施工期:计划于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2024年12月30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025年5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全容量并网后3个月内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监理服务期按12个月对应人月数报价,依据工程实际投入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风电场项目(规模在100MW及以上,含升压站)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及升压站)。
3)人员要求(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具有1个单体规模100MW及以上并网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整至2024年5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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