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标段 1-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汇流箱通讯装置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石城子光伏一电站(特许权)、石城子光伏四电站(特变电)两座场站均位 于新疆哈密市以北约 22 公里的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内。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石城子光伏一电站(特许权)100 台汇流箱监测模块、7 台 汇流箱通讯管理机设备采购及调试等全部工作,140 台汇流箱监测模块程序升级及本项目涉 及的所有汇流箱数据接入综自后台及远程集控中心。
石城子光伏四电站(特变电)140 台汇流箱监测模块设备采购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同 时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汇流箱数据接入综自后台及远程集控中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天内设备到货、45 天内完成升级、调试工作。 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 2 年。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石城子光伏一电站(特许权)、石城子光伏四电站(特变电)两 座场站。
(2)标段 2-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风电机组检修服务项目标段 Ⅲ
1.1.2 项目地点、建设规模:
项目地点:远鑫红星风电一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西北部,场址 中心位置与巴里坤县直线距离约 66 公里,与哈密市直线距离约 161 公里。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 99MW,风电场安装 50 台 HZ102L-2.0MW 型风电机组 1.1.3 性质: 检修。
服务期限:共 2 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具体服务期限以承包方实 际入场时间开始计算。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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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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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新疆能源化工集 团哈密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汇流箱 通讯装置改造项 目 |
项目主要为石城子光伏一电站(特许权)100 台汇流箱监测模块、7 台汇流箱通讯管理机设备采购,140 台汇流箱监测模块程序升级; 石城子光伏四电站(特变电)140 台汇流箱监测模块设备采购。 涉及本项目改造的所有汇流箱数据接入综自后台及远程集控中 心,设备质量保证期两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 求)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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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2-新疆能源 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风电场风电机 组检修服务项目 标段Ⅲ |
界定范围为箱变低压侧断路器接入端至风机的全部软件、硬件设 备。 工作内容:提供后台 SCADA 监控系统维护消缺(对现有系统进行 维护消缺,包括中央监控、振动监测等),通讯系统的所有检修 维护、升级及消缺,提供风机日常故障处理(除大部件以外的故 障处理、缺陷处理);定期维护(含半年、全年定检、50 台机组 塔底锚栓力矩按照 10%抽检、齿轮箱内窥镜检查并出具报告);定 期巡检每年开展两次全覆盖巡检,与机组半年检修、全年检修错 峰开展,巡检内容包括机组电气部分、机械部分、通讯部分、大 部件及机房内风机通讯设备、风机内灭火器点检维护)等;风机 运行工况优化,风机叶片内外部专项检查与胶粒清扫及避雷线消 缺等(叶片排查方式为内腔人工检查,外部无人机加望远镜检查 并出具检查报告)。测风塔维护(风速仪、风向标、温湿度仪、 气压仪及各连接件维护及消缺)。大部件维修(大部件塔下维修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发电机、齿轮箱维修。在运行过程中发电机、 齿轮箱及附属设备等发生故障损坏,不需要吊车辅助即可完成维 修工作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电机、齿轮箱本体 完全失效,需要吊车辅助或必须下塔维修或更换的由甲方负责, 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叶片维修:叶片断裂、贯穿式裂纹造成完 全失效需要下架维修的,由甲方负责,除上述以外的叶片补修工 作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负责对招标人配备的检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另以上涉及工作内 容均严格按照分项报价单中数量执行。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日常消缺、检测、运行维护需 要的所有工具、耗材(含润滑油、液压油、油脂、碳刷)、检修 物资(半年检、全年检)、备品备件及所有服务(备品备件指: 除大部件以外的备件,“大部件”是指需要大型吊装设备进场更 换的部件,包括主机、叶片、发电机、轮毂、塔筒、机舱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1-新疆 能源化工集团哈密 有限公司光伏电站 汇流箱通讯装置改 造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 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2 个光伏电站汇流箱监测模块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 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 2-新疆能源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风电场 风电机组检修服务 项目标段Ⅲ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 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须在近 5 年内具有 2 个 49.5 兆瓦及以上风电场双馈型风力发电机 组的检修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 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