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4年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投资2024年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包括2个标段(包),本标段为标段1的内容,具体如下: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容量 (MWp) |
规格型号 |
项目单位 |
交货地 |
1 |
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 “绿港氢城新材料” 1090MW 光伏项目-标段1 |
875.9 |
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80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 |
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镇 |
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各项目技术文件。
(1)国华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分散在西安道、南排河村、刘洪博村、中捷产业园。属于滩涂地貌,地势较平坦,场地开阔。升压站场区地势平坦、开阔。场区东侧有G228国道经过,场区南侧有G307国道经过,交通便利。“绿港氢城新材料”1090MW光伏及合成氨项目项目拟建成109万千瓦的光伏,5万吨/年绿氢合成氨工厂,配套建设一座撬装加氢站。“绿港氢城新材料”1090MW光伏及合成氨项目通过电力交易的形式由国华投资公司下属40万千瓦风电项目提供绿电,实现绿氨生产。
标段1的招标范围是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 “绿港氢城新材料” 1090MW 光伏项目所需的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580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供货容量不低于875.9MWp,以及以上项目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培训、指导安装,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MWp) |
2024年供货计划 |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1 |
沧州 “绿港氢城新材料” 1090MW 光伏项目 |
87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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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346 |
346 |
93.9 |
|
|
注:实际交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各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N型575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或单晶双玻)光伏组件300MW及以上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