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道县洪塘营三期67.5MW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已获电网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南道县洪塘营三期67.5MW风电场项目位于永州市道县东南部洪塘营瑶族乡境内。场址东接宁远县舜帝陵,西部、南部与道县瑶族自治县接壤。场址中心距离道县县城直线距离约22km,高程在600~1800m之间,海拔较高且跨度大,属山地风电项目。
本项目送出方案为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横岭220kV升压站,通过已建的1回220kV线路接入黄毛岭220kV升压站,黄毛岭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长江圩220kV开关站,并将紫瑶Ⅰ、Ⅱ回线π入长江圩开关站。
(本项目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准,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区域内。
2.2 招标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核准、专题报告及批复等开工前所有合规性手续,送出线路及接入对侧横岭升压站间隔等勘察设计,送出线路及接入对侧横岭升压站间隔、通信工程等所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数字化交付相关定义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负责办理征租地并补偿费用及其所涉有关所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界点:送出工程与110kV升压站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出线(龙门架构材料不含在送出线路设计施工范围内,升压站围墙外第一基塔到龙门架的线路架设、配套通信工程及光纤熔纤等工作包含在本项目内),送出工程与对侧横岭升压站分界点为横岭升压站构架挂线完成、OPGW引至构架下端。龙门架出线至接入对侧升压站间隔所需的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征租地、手续办理、验收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30日前具备带电条件,线路带电后3个月内通过移交生产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注:包括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3个分项)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本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电压等级、工作内容等)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4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输电线路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有至少4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输电线路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4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输电线路的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及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等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的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完工证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电压等级、具体工作内容)。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09时整至2024年5月17日17时整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道县洪塘营三期67.5MW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已获电网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南道县洪塘营三期67.5MW风电场项目位于永州市道县东南部洪塘营瑶族乡境内。场址东接宁远县舜帝陵,西部、南部与道县瑶族自治县接壤。场址中心距离道县县城直线距离约22km,高程在600~1800m之间,海拔较高且跨度大,属山地风电项目。
本项目送出方案为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横岭220kV升压站,通过已建的1回220kV线路接入黄毛岭220kV升压站,黄毛岭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长江圩220kV开关站,并将紫瑶Ⅰ、Ⅱ回线π入长江圩开关站。
(本项目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准,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区域内。
2.2 招标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工程核准、专题报告及批复等开工前所有合规性手续,送出线路及接入对侧横岭升压站间隔等勘察设计,送出线路及接入对侧横岭升压站间隔、通信工程等所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数字化交付相关定义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负责办理征租地并补偿费用及其所涉有关所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界点:送出工程与110kV升压站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出线(龙门架构材料不含在送出线路设计施工范围内,升压站围墙外第一基塔到龙门架的线路架设、配套通信工程及光纤熔纤等工作包含在本项目内),送出工程与对侧横岭升压站分界点为横岭升压站构架挂线完成、OPGW引至构架下端。龙门架出线至接入对侧升压站间隔所需的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征租地、手续办理、验收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30日前具备带电条件,线路带电后3个月内通过移交生产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注:包括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3个分项)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本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电压等级、工作内容等)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4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输电线路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有至少4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输电线路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4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输电线路的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及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等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的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完工证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电压等级、具体工作内容)。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09时整至2024年5月17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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