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招远阜山镇大疃180MW光伏项目首批并网配套储能容量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山东招远阜山镇180MW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阜山镇境内,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80MW,项目首批计划并网容量为54MW,首批并网通过租赁储能容量方式配置,租赁储能容量为23MW/46MWh。
2.1.2招标范围:投标方以其自持有的已投运的23MW/46MWh储能容量供招标方光伏项目租赁使用,投标人要确保招标人新能源光伏电站并网期间,不间断的享有该容量的储能指标配合在网服务,并负责配套储能投运期间电网公司协调工作,确保能够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复核。
2.1.3服务期限:4个月。
2.1.4质量要求:1、投标方应确保在服务期限内招标方拥有完全可用的配套储能容量,不会因投标方原因影响招标方发电资产产能释放。2、投标人拟出租的储能电站应是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山东省发改委要求在山东省境内建设的电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容量出租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拟出租储能电站储能项目备案证、电站已并网运行的证明文件(并网调度协议或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2)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 23MW/46MWh 储能容量承诺函,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模版见附件1)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