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风电分公司茶卡风电场风机塔筒清洗机器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海南风电分公司出质保风机塔筒清洗工作需外委完成,因塔筒清洗工作需采用吊篮工具将人员从塔筒外吊至塔筒最高处进行清洗,该工作大大提升海南分公司作业安全风险,为降低安全工作风险,需为茶卡风电场采购一台塔筒清洗机器人便于塔筒清洗工作,有效降低人员安全风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茶卡风电场采购一台风机塔筒清洗机器人。
1.2.2实施地点及工期要求
(1)实施地点:买方指定地点车下交货。
序号 |
电站名称 |
实施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备注 |
1 |
茶卡风电场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西侧 |
300公里 |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到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合同签订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风机塔筒清洗机器人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其他说明
投标方须提供的风机塔筒清洗机器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技术条款中要求的实物照片、出厂检测报告及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通过CMA或CNAS认证或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检测单位。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已完成至少3台塔筒清洗机器人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需显示工作内容及供货清单)。
1.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13日18:00时至2024年5月20日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