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为秦皇岛市海上光伏重点项目之一,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国管海域,滦河口东北侧,规划容量448MW(结合市政府关于项目湿地调整情况,可能优化至500MW),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7.0km,海图水深约1-14m,场址规划涉海面积约6.556km2,光伏组件拟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本期工程拟建设一座500kV陆上升压站,光伏发电经海上集电线路送往陆上升压站,升压后接入系统站。
2.1.2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括光伏电场范围内初步设计(含专题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施工图设计、桩基静载试验、竣工图编制等。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或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或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