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铜峡水电站增设一套主拦污栅清污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铜峡水电站主拦污栅清污采用自动清污装置进行动水清理,目前仅有1套清污设备难以满足当前使用需要,为保证机组正常出力和安全运行,需增设1套主拦污栅自动清污装置。电站正常运行水位1156.00米,拦污栅底槛高程1130.15米,1-7号机设计水头18米,最大水头21米,机组进水口前设置主拦污栅,布置在进水口检修门槽,主栅尺寸为7.0(宽)×13.5(高)米,栅条为前置式,每套栅体分为上下2节,清污装置运行在原副栅门槽宽度为1.25m。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1套机组进水口拦污栅自动清污设备采购;
(2)所采购进水口拦污栅自动清污设备的优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其伴随服务;
(3)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并与现有门机清污装置控制系统的联动运行验证、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联络会。
1.2.2主要工作内容
(1)1套机组进水口拦污栅清污装置的优化设计(控制系统需与现有清污装置操作系统兼容);
(2)进水口拦污栅自动清污装置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验、验收。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青铜峡水电站。
(2)项目总工期90天,其中合同签订后60日内设备需整批次到货,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完成清污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具备运行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清污机或起重设备或水工机械设计及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相应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独立完成过至少2台单机容量≥3万千瓦、可实现机组动水清污的水电站进水口拦污栅清污装置供货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若需参加现场踏勘,请于2024年5月28日10:00时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发售时间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