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混凝土 5 号生产线 EPC 工程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混凝土链 5 号生产线建 设地点位于广东廉江项目厂址范围内;
建设规模:拟建设 1 套 3.0m3 混凝土生产线(含搅拌机、供料系统、出料系 统、配料系统、空气压缩机及气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搅拌站的钢结构(含 外部围封);制冰系统、冷水系统等)、相应的建安工程、搅拌站中转库建安(包 括中转储存罐:4 个 400 吨储存罐制作及安装、调试)、其他配套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 5 号线勘察设计。
2) 5 号线建安施工。
3) 5 号线设备采购,包括混凝土生产设备(3方机)、制冰系统、冷水系统。
4) 搅拌站中转库建设(4 个 400 吨储存罐)。
5) 搅拌站变电站扩容建安施工及调试。
6) 其他相关工作等。
2.3 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期暂定如下,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指令为准。 202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承担两项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m³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施工总承包);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一 级建造师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2m³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施工总承包)管理经验(担任 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并提供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 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招标人列入供方评价冻结名单或“黑名单”。
3.7 其他要求:
(1)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近 12 个月未在国家 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