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DCS及全厂辅控系统国产化改造安装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雨汪电厂。
2.2 招标规模: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汪能源公司”)建设有2台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及4台4.5MW水电机组,厂区位于云南省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境内,地处滇、黔、桂三省邻接地带。两台燃煤机组原主机DCS、脱硫DCS系统为北京ABB公司的Symphony系统,汽机DEH控制系统为北京日立H5000M系统,全厂辅控系统为西门子S7系列PLC系统;四台水电机组原下位控制系统为西门子S7系列PLC系统,上位机为ABB公司的PGP。本次招标范围为雨汪能源公司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安装施工。
1、2号机组DCS、DEH、辅控PLC等系统至今已投入运行16年,设备老化故障率增加,维护成本快速上升,DCS各项技术指标已越来越不能满足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因此开展1、2号机组DCS及辅控系统国产化改造工作,将主机、脱硫、汽轮机、锅炉吹灰及全厂辅控控制系统全部统一采用国产化DCS系统控制,同步配套安装一套仿真机设备。
2.3 招标范围:
2.3.1本工程项目包含满足雨汪能源公司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安装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供货、安装与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满足项目需要。
2.3.2本工程项目为配合雨汪能源公司1、2号机组DCS系统(主机DCS、DEH、MEH、ETS、METS、脱硫DCS、锅炉吹灰程控等)、主机公用系统及脱硫新、老公用系统、全厂辅控(含除灰、除渣、输煤、水处理、小水电、二级站、三级站等)、仿真机等DCS系统国产化改造开展,包括旧盘柜拆除、新盘柜安装、旧电缆拆除、新电缆敷设、盘柜内电缆接线、新敷设电缆接线、新增电缆桥架安装、电缆夹层内电缆整理、集控室装修、电子间修缮、控制室及工程师站操作台更换、仿真机室修缮等施工、调试、试运行等。
2.3.3 设备材料采购: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采购,含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等,满足项目需要。
2.3.4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拆除原系统设备,并清运至电厂指定位置。
2.3.5调试及竣工验收。
2.3.6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负责,完成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配合,接受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制造商代表的技术指导,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2.3.7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注: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具体见第二卷 技术文件相关要求。
2.4 工期:
序号 |
机组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2号机 |
2024年8月25日-2024年10月18日 |
本项目需结合机组检修开展,施工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主机公用 |
2024年8月25日-2024年9月07日 |
|
3 |
输煤、除灰渣、精处理 |
2024年8月25日-2024年9月07日 |
|
4 |
其他辅控系统 |
2025年3月15日-2025年4月15日 |
|
5 |
1号机 |
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25日 |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本招标项目划分共1个标段,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DCS及全厂辅控系统国产化改造安装施工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10年来(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DCS改造施工或火电机组新建安装工程业绩(新建安装工程需包含DCS系统建设内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DCS施工部分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复印件无法直观判断是否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还须提供能反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
3.2.3其他要求:
3.2.3.1项目经理:
(1)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工程或DCS改造施工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履历、任命文件、合同复印件之一,如提供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项目经理业绩)。
(2)具有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2专职安全员:具有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3.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