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处,公路距离120km。通往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均为一级公路或高等级公路,外部交通条件方便顺畅,行政区划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矿田位于准噶尔盆地东南,区内地势东南高、北西低,地貌形态为残丘状的剥蚀平原,海拔657-753米,最大比高96米,相对高差一般在30米左右。矿田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较大,6-8月为夏季,气候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达43.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服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测绘,采用钻探、坑(井)探、槽探、物探、岩土样品采集测试等工作,查明排土场基底地层岩性及其分布、成因、产状、物理力学性质,基底软弱结构层(面)的分布、厚度及其特性,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和采空区的分布、发育,分析排弃物沿基底面滑动的可能性,研究地基土的极限承载力,预测由基底承载力不足而引起沿基底内部土层滑动的可能性及滑动类型,分析排土场边坡和基底的稳定性。包括按照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治等措施。
排土场岩土勘察共拟定施工钻孔36个(含2个水文观测孔),预计钻探工程量2185m,样品108件(组),其中扰动土样16件,原状土样20件,岩样72件。
测量过程中以平面坐标系统(CGCS2000)的3°带和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基准。进行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编制《新疆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现场施工,编制《新疆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在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甲方为第一作者)。
2.1.3服务期限:本期岩土勘察施工工期为3个月。(计划: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提交勘察设计方案,后续40日内完成外业钻孔施工工作,最后40日完成勘察报告编制与专家评审,出具正式版勘察报告)。
2.1.4服务地点: 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山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7 15:00:00。